C:\Documents and Settings\ssg\My Documents\大德大函及拙愚覆函\對大德的覆函\101年01月10日震旦通訊洽購台哥大299型資費與三星ss5570方案之個案.doc
二○一二年一月十五日星期日8:57:20 PM起寫、 擬於寫好後01\16(一)遞寄
致 台灣大哥大公司總經理、客戶服務部 鈞鑑:
案由:為就101年01月10日在 震旦通訊后里電洽購「台哥大299資費方案及三星SS5570機」之個案,資提出拙愚擬議與聲明聲請救濟事項:
說明:
說明:
一、茲因拙愚夏興國工作業務需要(附件一之台灣人壽展業顧問)、且因拙愚手機在100年12\23故障送到貴店檢修時就開始積極找尋適合本人的資費方案,即使依舊是領取急難救助金的不情陷狀下,比較多家商品組合後,拙愚確認台哥大299資費方案最為符合拙愚的需求;又因為 震旦通訊后里店服務優質優良(比較周邊同業者\100年07月送修手機等情),雖然台哥大后里店與震旦通訊后里店相距不到十公尺,拙愚依舊堅持在震旦后里店申辦前述方案,算是對優質服務店家\服務人員的肯定。
單單洽辦此方案,單單洽詢 震旦后里就若干次、其他同業商家洽詢次數自不在話下。
101年01\10在震旦后里店洽購時,本人係選擇台哥大299資費方案搭配選購台哥大自有品牌商品之Fantastic T3機種;因震旦后里店服務人員答道:「並無該機種」云云,~~如果當時,本人轉個彎道台哥大后里店洽辦該方案及機種時,就不會有01\11發現的個案消費爭議事件了。~~因為對於 震旦后里店的信任與肯定,本人當時選用『台哥大299資費方案搭配三星SS5570MINI機的手機價$3990\約四千元』。
二、01\10(二)洽購後,本人是使用原先中華電信如意卡的餘額,01\11(三)經OOOO之人發現拙愚使用新手機,OOOO之人詢問之下並告知:『台哥大299資費方案搭配三星SS5570MINI機的手機價在二千元\中華電信台中公司之民生路通訊行者』云云,拙愚利用午休時間親赴台中市民生路二、三家通訊行發現真的有相當優惠方案(後述)。
是此,01\11、晚間在震旦后里店一個多小時時間,該店宋店長雖是休假,依舊積極聯絡與查證、在店的兩位服務人員亦展現高度服務熱誠與誠意解決此一「消費個案爭議事件」,先致謝意!
本人原本01\11堅持取消交易,惟因取消交易後,本人原先使用之『0975.054474』號碼勢必因為取消交易而無法使用台哥大轉號後的服務、而本人又在01\09向中華電信辦理轉號($240元),若是取消該交易,『0975.054474』號碼則成為「孤魂死號」更造成本人目前使用的兩張名片與友人業者全因該號碼的失效而造成更大的損失,是此,本人當時「中止」系爭取消交易程序。
至於01\10的系爭交易,業於01\12(四)取消在案。(按:震旦后里店宋店長原擬以:「月租99元\綁約36個月」的優惠方案提供本人選擇,經詢問後係宋店長代墊若干金額後,本人婉拒之)
本人原本01\11堅持取消交易,惟因取消交易後,本人原先使用之『0975.054474』號碼勢必因為取消交易而無法使用台哥大轉號後的服務、而本人又在01\09向中華電信辦理轉號($240元),若是取消該交易,『0975.054474』號碼則成為「孤魂死號」更造成本人目前使用的兩張名片與友人業者全因該號碼的失效而造成更大的損失,是此,本人當時「中止」系爭取消交易程序。
至於01\10的系爭交易,業於01\12(四)取消在案。(按:震旦后里店宋店長原擬以:「月租99元\綁約36個月」的優惠方案提供本人選擇,經詢問後係宋店長代墊若干金額後,本人婉拒之)
三、以本人01\11日間在台中市所問到的「台哥大299資費方案及三星SS5570機」之個案,亦提供店家的電話供台端及貴店查證,內容為:
A店:$2000元、綁約24個月\每月$299元
B店:$2790元、綁約24個月\第一年每月$99元、第二年每月$299月(與貴台哥大專案相同價)
相互比較,01\10在震旦后里店洽辦的方案,比起同業商家貴了$2000元~~若是只貴10%,本人還可以接受~~貴上一倍的價格,實在很難接受。
B店:$2790元、綁約24個月\第一年每月$99元、第二年每月$299月(與貴台哥大專案相同價)
相互比較,01\10在震旦后里店洽辦的方案,比起同業商家貴了$2000元~~若是只貴10%,本人還可以接受~~貴上一倍的價格,實在很難接受。
從此個案來看,震旦通訊總公司VS.台哥大及其他ISP服務廠商之間應有很大的議價空間來爭取自身權益與信任震旦通訊公司服務的消費者的保障。 畢竟,震旦通訊可以販售各大通訊業者的方案,均是特約授權,若是價格「差很大」,受害最大的還是震旦公司,是有本件的擬議與聲明聲請,請察鑑!
三、本件的癥結是在:「震旦通訊總公司VS.台哥大及其他通訊業者簽約的議價、台哥大是否對震旦通訊有聯繫方案調整不及」的違失,此部分,本人以本件拙函向貴台哥大致函反映之!
四、本人01\11晚間「中止」取消01\10交易的原因業如前述在案,本人也不可能接受震旦后里店人員自掏腰包賠償1200元的方案(按:該店服務人員在01\10交易並無違失、違失原因在於震旦通訊VS.台哥大的議價與簽約..等情);是此,本人雖然咬緊牙關刷信用卡交易(貴店01\10原擬代本人向玉山銀行信用卡部門申請分期繳費,本人以不必浪費電話前而採一次清償為之),卻得到本件的「超高價」爭議,本人提出擬議,誠請
貴台灣大哥大公司依據消費者反映問題\消費爭議處理辦理救濟之:
五、拙愚的工作業務需求,還是會選擇貴台哥大299資費方案,希望能夠獲致貴台哥大公司就本件陳述反應相關事項予以查復之;會在貴公司函覆或電子郵件為之後,依舊選擇貴台哥大公司的299資費方案,並請貴公司建議:『從事保險業務者所使用3G智慧型手機者之最適合機種』,作為申購採用之參考。
六、祈予賜准至禱! JUST TIME DO JUSTICE!
仁 人 為 我 為 人 仁 ; 君 霖 天 下 天 霖 君 !
謹 誌
拙愚 夏 興 國 敬筆
二○一二年一月十五日星期日9:26:15 PM 寫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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拙愚即是我活著控訴!之直接被害人 夏興國 敬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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