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ocuments and Settings\ssg\My Documents\夜市生意的期日及相關事項\擬致屏東縣政府潮州鎮公所(關於貴潮州鎮公所春節假日市集之C2區乃屬不能營業之區應予救濟與賠償補償).doc
二○一二年二月二日星期四9:51:39 PM起寫、 擬於02\03(五)遞致
致: 總統府公共事務室 轉呈
馬總統英九 閣夏:
副本:屏東縣政府潮州鎮公所鎮長\建設課長\國家賠償審議委員會 鈞鑑:
副本:屏東縣政府曹啟鴻縣長、屏東地方法院民事庭\簡易庭(調解事件)
案由:為就:1 . 貴潮州鎮公所設辦之「潮州鎮春節假日市集之C2之12以及C2之13攤位」的個案救濟與賠償補償: 2 . 吾中華民國又增加一項惡法~~後座需強制繫上安全帶~~有配賦駕駛的公務機關首長乃根本罰不到、就算警察抓到了,經過一連串的安全措施與程序也早就完成補正,如此的惡法只是欺壓平民百姓,刑不上公務機關首長也行不得又要不得是也:
副本:屏東縣政府潮州鎮公所鎮長\建設課長\國家賠償審議委員會 鈞鑑:
副本:屏東縣政府曹啟鴻縣長、屏東地方法院民事庭\簡易庭(調解事件)
案由:為就:1 . 貴潮州鎮公所設辦之「潮州鎮春節假日市集之C2之12以及C2之13攤位」的個案救濟與賠償補償: 2 . 吾中華民國又增加一項惡法~~後座需強制繫上安全帶~~有配賦駕駛的公務機關首長乃根本罰不到、就算警察抓到了,經過一連串的安全措施與程序也早就完成補正,如此的惡法只是欺壓平民百姓,刑不上公務機關首長也行不得又要不得是也:
說明:
一、國家賠償請求權人即是聲請行政救濟人:夏興國 5 8 年 0 7 月 0 4 日母難日
L 1 2 0 9 9 4 0 1 2 ( 0 4 )2 5 5 8 6 6 4 6 (0975)054474台中縣后里鄉甲后路1 3 8巷 8 之 1 6 號 后里鄉義里郵局第 7 4 號信箱
其他:引用附件之「夏興國」名片
其他:引用附件之「夏興國」名片
國家賠償義務機關:屏東縣政府潮州鎮公所
法定代表人: 鎮長
法定代表人: 鎮長
地址:920屏東縣潮州鎮中山路38號 電話:(08)1882371
國家賠償請求金額:新台幣五萬元整
事 實 理 由 證 據 :
一、查:拙愚夏興國開辦之「大主國火車隊~~夜市設攤之兒童育樂小火車」爰以在101年01月23日(星期一、大年初一、自由日)正式營業;在除夕圍爐家宴後之大年初一凌晨時分隨即專程開車南下貴屏東縣潮州鎮參與「潮州鎮春節假日市集」之C2之12以及C2之13攤位」。
拙愚夏興國是一位相當堅持與急公好義之人~~在歷經本件個案事件遭致貴潮州鎮公所的凌遲侵凌(貴屏東縣政府潮州鎮公所設辦之「「潮州鎮春節假日市集之C2之12以及C2之13攤位」根本不可能集市營業,造成國賠請求權人即是被害人夏興國虧本虧很大」),資以理性平和希冀能夠和平圓滿解決此一個案爭議,資依據法定程序請求國家賠償行政救濟事:
一、查:拙愚夏興國開辦之「大主國火車隊~~夜市設攤之兒童育樂小火車」爰以在101年01月23日(星期一、大年初一、自由日)正式營業;在除夕圍爐家宴後之大年初一凌晨時分隨即專程開車南下貴屏東縣潮州鎮參與「潮州鎮春節假日市集」之C2之12以及C2之13攤位」。
拙愚夏興國是一位相當堅持與急公好義之人~~在歷經本件個案事件遭致貴潮州鎮公所的凌遲侵凌(貴屏東縣政府潮州鎮公所設辦之「「潮州鎮春節假日市集之C2之12以及C2之13攤位」根本不可能集市營業,造成國賠請求權人即是被害人夏興國虧本虧很大」),資以理性平和希冀能夠和平圓滿解決此一個案爭議,資依據法定程序請求國家賠償行政救濟事:
二、查:拙愚信任貴潮州鎮公所開辦「春節假日市集」的長年經驗可以賺到錢,選擇在春節期間在潮州鎮春節假日市集設攤「小火車」,並在100年12\22、12\28的抽籤繳款等情,然而直到01\23(一)的到場與進場時發現:
「C2之12以及C2之13攤位」已經淪陷成為「空城」、「停車場」;亦即,
惟查:『2區』本身即是不適合設置攤位的區域,本人在01\23午間時分業已向貴潮州春節假日市集服務中心人員以書面與言詞陳訴反映在案(附件一)。
根據若干人員告知(服務中心人員、基層公務員、周邊商家、民眾…):「C2區去年就已經是根本很難營業的區域,是高層\長字輩首長、業務主管堅持要在『C2區』設置攤位謀求潮州鎮公所最大利益」云云;惟查:
從去年就已經得知的情形,竟然在今年還要再犯一次相同錯誤~~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可怕更糟糕~~C2區有90個攤位隔間,進駐設攤者乃寥寥少數不到10個,其他則是已經質變惡化成為「停車場」、「空城」;據此,貴潮州鎮公所「春節假日市集」的『C2區』錯誤政策所致之個案所造成的:1 . 攤位費損失、 2 .來回車資、 3 . 營業損失….等情,應由貴潮州鎮公所負擔賠償之,故有本件國家賠償請求行政救濟之踐行!
「C2之12以及C2之13攤位」為例:兩邊已經質變惡化成為停車場,本人01\23午間當場向服務中心人員反映,直到下午五時離開時依舊沒有改善,放任「備用攤販區之2區」淪陷成為停車場的事實繼續惡化下去、一邊是人車雜集的道路(盧山路)、另一邊則是傳出臭味的水溝,如何可能將「兒童育樂搖擺小火車」停放擺設營業呢? 兒童家長根本不可能放心讓兒童在如此險狀環生惡劣環境下育樂遊戲;亦即,潮州鎮公所的錯誤政策在先、放任輪現在後,應予賠償!
三、本人01\23午間已經向服務中心人員反映『C2區』不適合設攤(附件一)。
在潮州鎮101年度春節假日市集攤位位置圖之附註說明:『本所因應活動辦理情形,保留最後調整及開放備用區之權利。』;所謂備用區則是「C1區 52格、C2區 90格 共142格」:
既然是「備用區」,且貴潮州鎮公所「長」級官員明知前開備用區的地理位置與環境根本不適合設攤~~尤其C2區~~卻依舊堅持開放使用C2區,造成拙愚的財產損失(攤位費及預期的營業收入),是有本件的國賠請求行政救濟之踐行!
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可怕~~摯祈洽請~~
貴潮州鎮公所鑑核,應記取「重蹈覆轍」、「徒增民怨」的個案教訓,准為拙愚擬議與聲明救濟事項,貴潮州鎮公所在參閱後請予實質正面答覆「准」或「不准」或「其他實質適正方案」,本人「靜觀其變」、「以待變應對貴潮州鎮公所的行止」,進而決定是否另為個案救濟程序!
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可怕~~摯祈洽請~~
貴潮州鎮公所鑑核,應記取「重蹈覆轍」、「徒增民怨」的個案教訓,准為拙愚擬議與聲明救濟事項,貴潮州鎮公所在參閱後請予實質正面答覆「准」或「不准」或「其他實質適正方案」,本人「靜觀其變」、「以待變應對貴潮州鎮公所的行止」,進而決定是否另為個案救濟程序!
本人的前開擬議是將台端排除日後的個案民事司法救濟、檢察\刑事司法救濟、監察救濟之訴訟救濟程序所提出的擬議方案之大正義行\正道行義! 已經是為貴潮州鎮公所「最大利益~~損失最少」的考量了,請察鑑!
本人相信貴潮州鎮公所開辦「春節假日市集」的用意是促進潮州鎮的觀光人潮與發展,並無詐欺…犯行的犯意;然而『C2區』的錯誤政策在先,放縱2區質變惡化成為「停車場」,甚至有人販售寄車位(二小時\$50元),亦屬疏於管制不作為違法等行止,據此,貴潮州鎮公所「春節假日市集」的『C2區』錯誤政策所致之個案所造成的:
1 . 攤位費損失:新台幣一萬元、
2 . 來回車資及時間成本:新台幣一萬元、
3 . 營業損失:新台幣三萬元
合計:新台幣五萬元,應由貴潮州鎮公所負擔賠償之,故有本件國家賠償請求行政救濟之踐行!
四、2 . 吾中華民國又增加一項惡法~~後座需強制繫上安全帶~~有配賦駕駛的公務機關首長乃根本罰不到、就算警察抓到了,經過一連串的安全措施與程序也早就完成補正,如此的惡法只是欺壓平民百姓,刑不上公務機關首長也行不得又要不得是也:
以總統以降各級公務機關首長均配賦座車與專任駕駛,很官派的黑頭車,警察根本不可能攔檢盤查,以致上開首長即使後座不繫上安全帶也不可能受到開單處罰、就算有很正直正義的警察基於平等原則攔檢盤查,經過一連串的安全措施與程序,上開公務機關首長也早就順利妥當完成補正,如此的惡法只是欺壓平民百姓,刑不上公務機關首長也行不得又要不得是也!
以總統車隊隨時都有若干台車\兩位數以上的維安特勤人員,難道上開特勤人員在車隊行進期間都有繫上安全帶嗎? 王卓鈞署長以降的警察官\警員哪一位膽敢正義執法對特勤維安人員開罰單呢?
不敢要求強求 總統閣夏要以「移竿取百金」來昭大信\取信民眾,至少管轄公務機關\承辦公務員應該以同理心對待每一位國民\國家主人;須知:國家(管轄公務機關\承辦公務員)對人民的處罰是不得已的強制作為,如今只要警察在道路要衝站崗就可以對人民開罰單,真是很要不得的惡法大公開!
以總統車隊隨時都有若干台車\兩位數以上的維安特勤人員,難道上開特勤人員在車隊行進期間都有繫上安全帶嗎? 王卓鈞署長以降的警察官\警員哪一位膽敢正義執法對特勤維安人員開罰單呢?
不敢要求強求 總統閣夏要以「移竿取百金」來昭大信\取信民眾,至少管轄公務機關\承辦公務員應該以同理心對待每一位國民\國家主人;須知:國家(管轄公務機關\承辦公務員)對人民的處罰是不得已的強制作為,如今只要警察在道路要衝站崗就可以對人民開罰單,真是很要不得的惡法大公開!
試問:汽車的駕駛及前後座乘客都需要繫上安全帶,那麼機車及自行車騎士及乘客日後會不會再惡法擴張是用比照辦理呢? 如果若干不肖司機(如:計程車、小客車….)在安全戴上動手腳,成為製造假車禍逃生來不急的危險事故,承辦的警察與檢察官果偵查得出來嗎?
馬英九總統是否願意充當駕駛在總統夫人周美青女士並示範繫上安全帶的公益公共安全宣導短片呢? 亦或總統故意不繫上安全帶讓警察開罰單,讓人民信服連總統不繫安全帶也會遭到開單處罰,人民更不能心存僥倖之以身試法大示範呢?
馬英九總統是否願意充當駕駛在總統夫人周美青女士並示範繫上安全帶的公益公共安全宣導短片呢? 亦或總統故意不繫上安全帶讓警察開罰單,讓人民信服連總統不繫安全帶也會遭到開單處罰,人民更不能心存僥倖之以身試法大示範呢?
五、綜上所述 摯祈洽請
貴潮州鎮公所鑑核,准為拙愚擬議與聲明救濟事項,貴潮州鎮公所在參閱後請予實質正面答覆「准」或「不准」或「其他實質適正方案」,本人才可以進一步決定個案救濟程序!
本人的前開擬議是將台端排除日後的個案民事司法救濟、檢察\刑事司法救濟、監察救濟之訴訟救濟程序所提出的擬議方案之大正義行\正道行義! 已經是為貴潮州鎮公所「最大利益~~損失最少」的考量了,請察鑑!
六、祈予賜准至禱! JUST TIME DO JUSTICE!
仁 人 為 我 為 人 仁 ; 君 霖 天 下 天 霖 君 !
謹 誌
致: 總統府公共事務室 轉呈
馬總統英九 閣夏:
副本:屏東縣政府潮州鎮公所鎮長\建設課長\國家賠償審議委員會 副本:屏東縣政府曹啟鴻縣長、屏東地方法院民事庭\簡易庭(調解事件) 公鑑:
副本:屏東縣政府潮州鎮公所鎮長\建設課長\國家賠償審議委員會 副本:屏東縣政府曹啟鴻縣長、屏東地方法院民事庭\簡易庭(調解事件) 公鑑:
中 華 民 國 1 0 1 年 0 2 月 0 3 日
拙愚 夏 興 國 敬筆
拙愚 夏 興 國 敬筆
二○一二年二月二日星期四10:21:43 PM寫畢
按:本人的「大主國火車隊」為了能趕在春節年假期間營業,101年、3月的應付車貸款項、信用卡刷卡簽帳款項將近有十萬元之譜,卻因上情不但沒有收入反而造成損失,應向侵權行為人求償之;本節已經考量台端的「最大利益~~損失最少」的考量了,請察鑑!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