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ocuments and Settings\ssg\My Documents\夏麗娟對夏興國誣告之涉犯家暴與傷害個案事件之資料夾\101年03月07日之日間調解期日、晚間夏麗娟打電話給母親的個案事件,提出聲明:.doc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星期四4:22:46 PM起寫’ 擬於寫好後電傳電子郵件送達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星期四4:22:46 PM起寫’ 擬於寫好後電傳電子郵件送達
正本:夏麗娟(現名夏妤蓁)
副本:大姊夏桂英、二姐夏春湘、政大法學院陳惠馨教授
案由:關於對造當事人\相對人夏妤蓁(原名夏麗娟)涉犯:
1..100年09月間電子郵件中恐嚇夏興國、捏造不實事實對夏興國妨害名譽\違反侵害夏興國名譽權、
2 . 100年10\24事件,誣告夏興國涉犯傷害及家暴罪、捏造事實對夏興國妨害名譽\違反侵害夏興國名譽權、
爰於101年03月07日調解期日及夏麗娟03\07日晚間打電話給母親「要求要將房間空出來給夏麗娟放置其97年遷出后里家宅後所留下來物件的原狀」情事,資提出聲明擬議論述:
聲請人:夏興國 58年07月04日母難日 L120994012 (04)25581147、25586646
台中市后里區甲后路138巷8之16號 后里鄉義里郵局第74號信箱
台中市后里區甲后路138巷8之16號 后里鄉義里郵局第74號信箱
聲請人即是犯罪直接被害人、冤獄受難人\受到無限期最高及恐怖淩虐的被害人:
夏興國(華夏御乾\善御\天一\衡陽理\東方白\歸璞) 58年07月04日母難日 L120994012
Uranusreleo ~~ Do Best & Most ~~ For The COMMONWEALTH & COMMONEARTH!華夏禦乾終將奮起,展現~~國主之風\仁者風範\義人典範~~為了建構
大同世界公義天下人間淨土衡陽理而持志不懈\恪進所能\鞠躬盡瘁!
大同世界公義天下人間淨土衡陽理而持志不懈\恪進所能\鞠躬盡瘁!
相對人:夏妤蓁(原名夏麗娟) 台中市外埔區鐵山村長生路249巷2號(以上是摘錄附件一之相對人夏妤蓁創辦「沒煩惱國際有限公司」的名片) 電話:04.26838681、 手機:0960.506128
事 實 理 由 證 據 證 據 及 所 犯 法 條 :
一、101年03月07日調解期日夏麗娟一開始就以手機錄音在案,調解期間拿出手機要本人答覆「目的何在?」;亦即,關於03\07調解期日的相關內容,歡迎夏麗娟POST到網路公開之!
二、夏麗娟03\07日晚間打電話給母親「要求要將房間空出來給夏麗娟放置其97年遷出后里家宅後所留下來物件的原狀」情事:
二、夏麗娟03\07日晚間打電話給母親「要求要將房間空出來給夏麗娟放置其97年遷出后里家宅後所留下來物件的原狀」情事:
夏麗娟97年遷出后里家宅是以「安排雙親大人到宜蘭旅遊」的事先保密到家\事後才公布,迄今已四年了,夏麗娟從未在后里家宅睡過一夜。 如今還要主張「要求要將房間空出來給夏麗娟放置其97年遷出后里家宅後所留下來物件的原狀~~真的無理取鬧又製造事端!
99年09月間擬從三樓前段房間遷入三樓後段之原來夏麗娟房間時,本人分別詢問過雙親大人及夏麗娟同意後才遷房,遷房未久(不到一星期)就遇到颱風,該房間滲水等情;本人99年09月以後將三姊妹所遺留的物件依據人別與物品性質予以分類裝箱,多次在家庭餐會時洽請三姊妹若要載回家,本人會自三樓客廳、空房間將各該物件搬到一樓並放在三姊妹的車內載回、100年07月間因為馬場姨丈全家人北上等情,母親囑諭本人要將三樓前段房間空出來作為「客房」,於是本人將三姊妹前述之裝箱物件搬到四樓鐵架置放,亦在家庭餐會時洽請三姊妹若要載回家,本人會自四樓鐵架將各該物件搬到一樓並放在三姊妹的車內載回,此事業已多次提及在案。 如今夏麗娟卻用於100年10\24事件及101年03\07電話要求等情。
那簡單:夏麗娟要求有一個房間來置放其97年遷出后里家宅遺留下來的物件,應先徵得真正的屋主『雙親大人』、名義上(借名掛名)屋主『二姐夫曾昌陽』的同意後,本人立刻為之;若是尚未徵得屋主同意抑或屋主不同意,夏麗娟應該將其遺留下來的物件載回其所有的房屋之,本人依舊會履行「自四樓鐵架搬到一樓放到車內」的承諾!
那簡單:夏麗娟要求有一個房間來置放其97年遷出后里家宅遺留下來的物件,應先徵得真正的屋主『雙親大人』、名義上(借名掛名)屋主『二姐夫曾昌陽』的同意後,本人立刻為之;若是尚未徵得屋主同意抑或屋主不同意,夏麗娟應該將其遺留下來的物件載回其所有的房屋之,本人依舊會履行「自四樓鐵架搬到一樓放到車內」的承諾!
四、夏麗娟以刑事訴訟、家事訴訟程序誣告本人夏興國涉及:家暴、傷害,並捏造夏興國向夏麗娟借錢借不到多次辱罵恐嚇夏麗娟等情事(按:夏麗娟卻捏造「且之前相對人屢因聲請人不願提供金錢資助而出言辱罵恫嚇聲請人」的莫須有又無中生有的偽事實,業經中院暫時保護令誤信迄今仍舊現在進行式中)。
本人一直沒有行使刑事訴訟救濟權是讓夏麗娟要好好反省把握機會;如今卻在101年03\07調解期日屢屢要本人回答「目的何在?」~~~
夏麗娟要為其自身所犯的錯誤負責任,用最輕微的調解程序來讓夏麗娟反省,夏麗娟卻不知珍惜;只好以民事訴訟程序為之!
若是夏麗娟依舊無知白目地『不識牢滋味、想要坐坐看』而向本人嗆聲『那就提起刑事訴訟』云云,本人一定成全之~~那是夏麗娟自作字受自找刑受必須為其所做的錯事負責任!
若是夏麗娟依舊無知白目地『不識牢滋味、想要坐坐看』而向本人嗆聲『那就提起刑事訴訟』云云,本人一定成全之~~那是夏麗娟自作字受自找刑受必須為其所做的錯事負責任!
五、夏麗娟已是女富豪了,即是聲請法律扶助等情也不可能通過程序審核;建議夏麗娟委任律師並多與律師溝通以利日後的訴訟程序答辯;若是夏麗娟要委任律師對本人夏興國提起任何民事刑事訴訟,非常歡迎趕快去辦!
六、拙愚夏興國99年08\13脫離冤獄狀態後以平正冤獄積極準備,對於相對人夏麗娟所涉及系爭個案,本人爰以「留三分路」、「相對寬容」原則讓相對人藉由調解程序處理與解決之,這是一條寬容恩義的道路,相對人以「沒煩惱」創辦公司為名,當可體會所謂「沒煩惱」至少應該不要庸人自惱\自尋煩惱\做出自傷又傷害后里家人的言語行止與行徑舉措,本人的用心良苦,寬容恩義的俠義風範! 是請相對人能在調解期日惠予準時到會調解之。
七、祈予審酌思量明辨正當正確正義選擇行止至禱!
JUST TIME DO JUSTICE!
仁 人 為 我 為 人 仁;君 霖 天 下 天 霖 君 !
謹 致
夏麗娟(現名夏妤蓁)
副本:大姊夏桂英、二姐夏春湘、政大法學院陳惠馨教授 公鑑:
聲明人即是被害人之拙愚 夏興國 敬筆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星期四4:55:07 PM寫畢
中 華 民 國 1 0 1 年 0 3 月 0 8 日(婦女節誌記)
中 華 民 國 1 0 1 年 0 3 月 0 8 日(婦女節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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