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ocuments
and Settings\ssg\My Documents\各級法院駁回訴訟救助裁定之抗告救濟\台中地方法院者\對中院豐原簡易庭(101豐救5號)、(101豐小164號)裁定之提起抗告救濟暨聲明聲請救濟之大正義行\正道行義.doc
二○一二年五月十二日星期六2:11:09
AM起寫、 擬於寫好後電傳電子郵件送達之05\14(一)期日
致 台中地方法院豐原簡易庭宴股黃渙文承審法官
(101豐救5號)、(101豐小164號) 鈞鑑:
案由:為就 鈞院(台中地方法院豐原簡易庭宴股黃渙文承審法官)承審(101豐救5號)、(101豐小164號)個案事件,請准予起訴人即是被害人夏興國聲請閱卷,並請准予05\15(二)早上閱卷之:
說明:
一、查:鈞院(台中地方法院豐原簡易庭宴股)承審(101豐救5號)、(101豐小164號)個案事件,日前做成兩件裁定在案,拙愚業已另案抗告救濟在案,諒悉。
一、查:鈞院(台中地方法院豐原簡易庭宴股)承審(101豐救5號)、(101豐小164號)個案事件,日前做成兩件裁定在案,拙愚業已另案抗告救濟在案,諒悉。
二、本件閱卷聲請是要瞭解對造當事人黃碧輝提出的書狀及附件的內容及鈞院調取的相關卷證~為能明瞭相對人黃碧輝的相關答辯內容,請准以閱卷;倘若鈞院准予本件閱卷,茲因05\15(二)下午你到中院、中檢開庭,請准05\15(二)早上讓本人閱卷之;本人會在05\14(一)下午向鈞院的廖書記官洽詢之!
三、祈予賜准至禱! JUST
TIME DO
JUSTICE !
仁 人 為 我 為 人 仁 ; 君 霖 天 下 天 霖 君 !
謹 誌
台中地方法院豐原簡易庭宴股承審法官、廖曉鐘書記官
(101豐小164號)、(101豐救5號)公鑑
中 華 民
國 1 0 1
年 0 5
月 1 4
日
拙愚 夏興國 敬筆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星期一1:02:47
AM寫畢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星期四4:57:37 AM寫畢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星期四4:57:37 AM寫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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